北京八中素质班选修课指南(试行)

【1~4年级】

更新日期: 2014年3月27日 上午11:46      阅读  11531  次

一、           分类与课时

1.       素质班选修课按课程内容分为文科、理科、实践课程三类。

2.       按课程开设时间分为一学期、一学年、长期三类。以学期为基本时段。

3.       按课程可接受的学生年段分为通选类(不限年段)和限定类课程。

4.       每学期、学年会适度更新课程,以适应同学们的需求。

5.       部分课程在不同学期(或学年)循环开设,以利同学们选择。

6.       选修课授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的第八节课。(部分课程另有安排除外)

二、           选课与换课

1.       所有素质班同学均须参加选修课的学习。

2.       每人每学期限选两门课,不可多,亦不能少。

3.       每人每学年所选四门课中,需至少包括一门文科和一门理科课程,但如何安排自己每学期所选课程的科目结构,由学生自主决定。

4.       学生一旦选定课程后应坚持学习,直至本学期课程结束。部分持续一学年或超过一学年的课程,如学生在第一学期结束后提出退出学习、另选课程,需征得原任课教师、欲另选课程任课教师和本班班主任的共同许可。如已经学习达到一个学年,则可自由换课。

5.       素质班将择机推出选课现场咨询和课程试听制度,以进一步规范选修课的选课过程。

三、           学习与评价

1.       学生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与课程学习,遵守课程秩序与任课教师的要求,上课时不能做与本课学习无关的事情。

2.       学生因故不能上课,需提前向本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书面请假;如情况紧急,可以口头请假后补假条。

3.       无故缺课一次,或请假次数超过该课程学期课时数三分之一,即视为本学期该课程不合格。

4.       选修课的评价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决定,任课教师于学期结课后两周内将考核成绩表与考勤表交给各班班主任。

5.       学生选修课的相关表现应记入学期成绩单中供家长参考,并在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中有所体现。

6.       学生选修课的相关表现应作为评选三好生、文明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重要参考指标,选修课不合格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加以上评选活动。

7.       学生应保持上课教室的整洁卫生,除必要的学习用具外,不得随意翻动教室内的物品,上完课应恢复教室原状后再离开。

8.       任课教师有义务将上课过程中学生的行为表现及时通报给各班班主任。